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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1月8日以电线.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坤盛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晟之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拟向关联方汕头市汕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樟机械”)采购RPET、RPP、RPE功能性母粒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万元。
汕樟机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坤盛先生的弟弟陈坤杰先生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本次购买资产金额为 1,2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