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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恒逸石化参与本次接待的人员共1人,为证券事务代表赵冠双。调研接待地点为电话会议。
据了解,恒逸石化是全球领先的“炼油—化工—化纤”全产业链一体化龙头企业,秉持“一滴油,两根丝”战略定位,构建产业布局。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254.63 亿元等,2025 年一季度也有相应业绩。
据了解,公司针对投资者提问做出回答。在东南亚成品油市场方面,需求端有望增长,bwin必赢官网入口供给端存在缺口;在聚酯行业发展趋势上,国内外需求双轮驱动,产能增速放缓,落后产能出清,市场集中度优化。此外还介绍了钦州项目的情况,项目一期预计 2025 年建成投产,具有技术、一体化、产品结构优势,投产后将增厚业绩。
据了解,公司聚焦核心关键技术,推进“科技恒逸”战略。2024 年研发投入增加,成果显著,2025 年将继续推进,重点突破前沿领域等。还说明了文莱一期项目的原油采购来源多元化,以及注销第二期回购股份的原因是增强投资者信心。
恒逸石化(股票代码:000703.SZ)作为全球领先的“炼油—化工—化纤”全产业链一体化龙头企业,始终秉持“一滴油,两根丝”的战略定位,通过文莱炼化项目的前瞻性布局,成功打通从原油加工到化纤产品的全产业链闭环,构建起国内独有的“涤纶+锦纶”双主业驱动模式。依托“文莱炼化基地—国内聚酯产业”的境内外协同联动优势,公司已形成上中下游垂直整合、各业务板块均衡发展的柱状产业布局。
近年来,在保持产业优势的同时,公司正加速推进“科技恒逸”战略提升,围绕公司核心业务领域,系统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稳步推进高附加值产品的技术研发、产品推广以及工艺过程的创新优化,坚持以“绿色制造”和“循环经济”为导向,持续践行并推动产业链绿色低碳升级,同时积极推动催化剂、油剂、助剂等产业配套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落地,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并以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为驱动力,向着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炼油—化工—化纤”民营跨国产业集团的宏伟目标昂首前进。
二、公司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基本情况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54.6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97亿元,同比增长32.3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1075.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7.42亿元。
2024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1.6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9.48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1,109.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6.41亿元。
公司文莱炼化项目位于文莱达鲁萨兰国,其生产的产成品主要在东南亚及澳洲等地销售。从需求端来看,东南亚具有较丰富的油气资源,但由于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反而成为全球最大的成品油净进口市场。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5年1月的报告,2024年东盟GDP增速达到4.5%,2025年将达到4.6%,其中2025年印度尼西亚GDP增速预计达到5.1%,菲律宾GDP增速预计达到6.1%,依然大幅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经济预期的良好态势或将进一步带动炼化产品需求的增长。根据IEA报告,亚洲新兴市场仍然是主导石油需求增长的重要区域,东南亚地区的石油产量正在下降,而石油需求预计将从当前的每日500万桶增加到2035年的每日640万桶。Platts则指出,随着全球能源市场格局的不断演变,东南亚地区在石油需求增长方面展现出强劲潜力,尤其是在交通燃料领域,未来十年内,东南亚地区预计将占全球能源需求增长的25%。
从供给端来看,相较国内成品油供需宽松状态,东南亚成品油市场存在较大缺口。根据Platts数据,2020-2023年期间,受公共卫生事件和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东南亚和澳洲地区已有超过3,000万吨的炼能退出市场。根据IEA数据,2025年是炼油厂关闭的高峰年份,总计有80万桶/日的产能将停止运行,随着产能的持续出清,预计到2026年,东南亚成品油供需缺口将继续扩大至6,800万吨。东南亚部分炼厂仍然存在装置建设较早、技术老旧、管理不善等不利影响;叠加全球环保政策趋严,炼化企业的扩产意愿低迷,现有产能升级改造成本亦大幅上升,海外炼化企业资本开支计划趋于谨慎,未来炼厂产能增长严重受限,这将为具备技术优势的炼化企业创造战略机遇,具备清洁生产技术、数字化管理能力的一体化炼厂,将在区域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
公司聚酯产能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其中聚酯纤维包含长丝、短纤、切片,品种多元化。
基于下述原因,公司对聚酯行业持长期看好态度:(1)2024年,国内外市场需求呈现双轮驱动增长态势。国内需求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加3.5%,其中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7.2%,网上零售较为活跃,带动纺织与服装行业线上采购需求持续增长。海外需求方面,由于中国聚酯行业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及成本控制等方面优势突出,报告期内中国聚酯产品的出口保持较好态势。根据CCF统计,2024年中国聚酯行业出口总量为1,287万吨,同比增长15%,总体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出口地均为新兴市场国家。2025年,行业下游需求预计将继续稳步复苏。
(2)根据CCF数据,2024年涤纶长丝产能增速明显放缓,新增产能为128万吨,远低于2023年的385万吨。同时,涤纶长丝2023年淘汰产能为101万吨,2024年淘汰产能为23万吨,合计退出133万吨。2024年,涤纶长丝全年净新增产能仅为105万吨,产能增速仅为2%,产能增速极大放缓。随着行业内装置老旧落后、缺乏技术创新能力的工厂逐步退出行业竞争,落后产能进一步出清,同时双碳政策及设备供应要求不断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将进一步加大,聚酯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持续得到优化。公司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凭借技术研发优势和规模效应持续巩固市场地位,在差异化产品开发、智能化生产及全产业链协同方面形成显著竞争优势,经营效益有望随行业整合深化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钦州“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产业一体化及配套项目”(以下简称“钦州项目”)建设,项目一期预计于2025年建成投产,目前已转入生产运营准备阶段。
钦州项目为公司近年来重点打造的大型己锦一体化生产基地,该项目拥有技术优势、一体化优势、产品结构优势等。
1)技术优势:该项目大规模产业化应用了多项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及知识产权,全流程制备均采用先进的单元技术及技术组合,引进最新节能技术,生产成本有望显著下降;
2)一体化优势:该项目全流程集成配套生产要素与能源资源,能耗物耗指标显著优化,各方面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3)产品结构优势:该项目产成品包含民用纤维、工程塑料及薄膜等多种产品,产品结构丰富合理。随着我国工业的不断发展、零部件国产化进程的加快及锦纶薄膜的进一步普及,锦纶需求有望快速增长。
该项目投产后,预计将进一步增厚公司业绩,有效补强上下游产业链条,充分发挥公司“一滴油,两根丝”的战略优势,进一步增强上下游高度匹配的均衡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并依托现有客户网络、成本降低所带来的价格优势,进一步增大市场份额,实现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聚焦于“一滴油、两根丝”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强力推动以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速相关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公司一方面积极大力引入高层次研发人才,优化科研激励机制和体制,积极营造“同创共享”的企业创新文化,同时,公司积极与浙江大学、东华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联合建立校企合作“产学研”平台,并打造由多位业内知名教授引领的“恒逸学者实验室”,建立联合研究开发平台,重点突破研发瓶颈,开拓前瞻创新技术。
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7.64亿元,同比增长2.68%,研发人员数量为1,089人,其中硕博人员比例为21.67%。公司积极致力于研发创新,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报告期内共计提交了226件发明专利申请,完成“纺丝油剂”“抗污锦纶”等13项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工作;此外,公司发挥龙头企业示范作用,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截至2024年底,公司有效授权专利502件,其中研发专利453件,智能制造专利49件;累计参与制定、修订标准共计51项,其中国家标准13项,行业标准30项,团体标准8项。
2024年,公司研发项目产业化进程加速,多项技术成果实现规模化应用。纺丝油剂、功能母粒、生物可降解涤纶等项目进入生产运营阶段,生物可降解涤纶“蓓特尔”的创新性和市场价值受到客户青睐,阻燃聚酯销量显著增加,易去污锦纶形成规模化销售,无锑环保聚酯产品进一步扩产,成功构建“实验室研发—中试放大—产业化生产”全链条转化体系。
2025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科技恒逸”战略落地实施,以“绿色制造”和“循环经济”为导向,持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紧密围绕产业布局,聚焦世界科技前沿,汇聚全球创新资源,培育高端创新成果,以创新体系建设为核心,重点突破绿色化工化纤生产工艺、生物基材料、新型聚酯聚酰胺材料、功能化纤维、特种与精细化学品、智能制造等前沿领域,打造世界级炼化一体化关键共性技术和高端化工产品的研发基地,并将致力于绿色化学品及先进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成为全行业的技术引领者。
公司文莱项目所需原油部分来源于文莱本国,其余部分从中东、北非等原油国采购,采购来源多元化,公司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灵活安排原油采购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63,703,752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4%。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本次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已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表决方式通过。